年度赊销合同范本 第1篇
________(售方)为一方,与_________(购方)为另一方,签定合同如下:
(相关资料图)
第一条合同对象
依据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双方签定的关于合作的协议,在售方国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售出,其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_________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_.
第二条价格
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_________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境车上交货,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在内。
第三条品质
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中华*共和国国家标准或_________,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双方所确认的样品。
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书*之。
第四条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发货。在征得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
第五条标记
每个货箱均应用防水颜料在箱体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面)用英、_________(国)两种文字书写以下标记:合同号,收货人,箱号,毛重,净重。
第六条支付
本合同所供应的货物之价款,由购方按照*银行和_________银行关于_________规定的办法及_________以_________凭下列单据向售方支付:1.帐单4份;2.盖有售方国发站*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3.明细单3份;;
4.品质*书1份。
第七条保*和索赔
卖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12个月内保*商品质量,但不超过供货之日起18个月。
对货物品质的异议应在发现缺陷后3个月内提出,如在保*期发现缺陷,提赔日期不能迟于保*期结束30天。如商品在保*期内出现缺陷,供货一方应排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负担费用。
第八条发货通知
售方应在发货后10天内以电传向购方通知有关货物自生产厂发运的情况,并注明发运日期,合同号,发动机号,件数,毛重和铁路运单号。
第九条仲裁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对外购销合同范本合同范本。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提交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关审理,中方国家对外贸易仲裁为*对外贸易促进委员会,_________方为_________商会。
第十条不可抗力条款
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如火灾、自然灾害、战争、各种*事行动、封锁、禁止进出口或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的其它情况),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无法履行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可相应推迟,在此期间合同义务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况持续30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免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此时任何一方无权向对方提出补偿可能的损失。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方应将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结束及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的时间应以售方或购方有关商会出具的*书*。
第十一条其它条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按_________办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_________(国)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法定地址
售方:_________;购方:_________
第十三条运输地址
发货人:_________
收货人:_________
发站:_________
到站:_________
售方(签字):_________购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年度赊销合同范本 第2篇
1、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本协议适用_法律管辖。
甲方: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百货) 百货、纺织品商品购销总合同 总合同号: 字第 号 供方: 需方: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 合同。
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 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 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
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 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
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 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
补充协议和具 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 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
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 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 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 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
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 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 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 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 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 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 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 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 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
逾 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 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 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 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
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 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 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 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 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 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
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 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 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 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 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 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 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 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 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 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
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 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
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 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
在运输途中发生的 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 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
需方在接 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 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 责任方提出索赔。
责任属于供方。
年度赊销合同范本 第3篇
1、甲方同意乙方提供的运单背面所印标准运输条款适用于所有甲方交运给乙方的货物。标准运输条款对乙方就甲方交运货物的丢失、损坏和延误所应承担的义务有所限制。
2、双方应按乙方提供的运单背面所印标准运输条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但是,标准运输条款中关于保险的内容暂不适用本协议。
3、甲方应完成所有运单,形式发票和其它相关所需文件的填写,若授权乙方完成,则甲方有义务保证其提供给乙方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对于未承担保险(即在运单保险费一栏中未填写保险费)的业务,本公司的赔偿一律遵守邮政法规定,即赔偿金额为应缴费用的150%,文件类最高赔偿100元人民币。
年度赊销合同范本 第4篇
购货赊销协议书
*方:漾濞县 摩托车经营部
乙方: 双方协议如下:
一、乙方向*方购买 摩托车 台,该车发动机号 车架号 购车总金额为
二、因乙方资金不足购车时首付 元,尾欠款 元(大写,欠款分
1、年
2、年
3、年
4、年
三、欠款在约定期内付清月利率按0。8%计算。如果预约超期,则自超期之日起,每天另支付欠款总金额的千份之五的违约金。
四、本车作为欠款抵押物,若欠款未付清之前,本车出现转卖抵押他人或赠予情况,那么乙方不但要支付本金及利息,还要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五、如超期一个月以上,乙方还没来付款,*方有权拿走乙方任何家庭财产作为抵押,乙方及家人不得有任何阻止行为。
六、*方所开*只为乙方落户、上牌使用,不能作为付清货款的依据。
七、担保人责任至本协议欠款付清为止。
*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 担保人签字:
年度赊销合同范本 第5篇
校园文化陶艺装饰品
购货协议书
*方(需方):广州市南海中学
联系方式:
乙方(供方):广州市爱浩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方需从乙方购得肥料,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现根据<中华*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一 、产品名称、数量、单价及总货款:
产品名称、数量、单价及总货款以双方实际约定为主
1。因制陶原料需要预购,并且时间紧迫需加班制料。所以需*方先付款项的 80 % ¥30720元,即可安排工作。
2。付款后乙方负责加工原料,并且运送至*方处由*方安排创作陶艺装饰部分。
3。*方创作完成后再由乙方运送至烧制点,作烧制工艺处理。
4。烧制完成的成品由乙方负责运送至*方处,再付完 20 % ¥7680 元的尾款。
上述价格为*方在本合同项下应向乙方支付的最终价格,其中已经包括所有的运保费、安装费、售后服务费和税费等,除该合同金额外,*方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三、付款方式
1。付款:*方与乙方确认签订协议后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首款(¥ 30880 ),成品到货验收后付尾款(¥ 7680 )。
4。所有款项均以**结算,支付方式可为现金、支票、电汇方式。
四、产品配送
运输过程中发生毁损导致产品损坏,由乙方负责。
注:货物由乙方负责运输,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交货时间和地点
1。交货地点:广州市南海中学,或*方在乙方交货前以书面方式具体指定交货地点。
2。 交货联系人及电话:
3。 交货时间:2016年3月15日
4。 安装调试:本合同设备由乙方提供免费安装调试。
5。如不能如期交付本合同产品,乙方应立即通知*方,*方有权采取
其他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品质和保*
1。乙方保*提供的产品能够使*方实现合同目的并满足*方需求。
2。产品在安装、制造、材料、工艺等方面的缺陷导致的任何质量问题,乙方仍应承担责任。
七、 产品质量及验收
1.乙方应当保*其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该*方的要求或是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具有<产品合格*>、<质量保*书>、<质量检验报告>等产品质量*材料,乙方应当提供给*方。
2.验收标准及验收方法。按照*方的要求或相关法律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验收。*方在产品的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应与乙方取得联系,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八、 双方责任
1、*方按约定时间及方式向乙方付款,*方做好相关准备接受材料,验收货物。
2、乙方提供的产品数量及质量应当符合合同约定。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数量不足,*方可以在货款中扣除相应的数额,由于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出现问题,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八、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系指双方在缔结协议时不能预见、并且它的发生及后果是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全部地免除责任。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一
方应以合理方式立即将不能履行合同的事实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5天内用特快专递向对方发出事件发生地点有关*部门、公*机关或商会出具的*,以*实不可抗力的存在;如因一方怠于通知而造成另一方损失或损失扩大的,则怠于通知的一方应负责赔偿另一方的相应损失。
2。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九、争议解决
双方当事人在履约过程中应遵守诚信原则,如果产生争议,则应先进行友好协商,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双方当事人皆应诉请相应的所在地法院。
*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度赊销合同范本 第6篇
1、本协议所适用的价格表见附件。乙方在提前7日通知甲方的情况下,有权修改该价格表。甲方关于价格的任何异议应在收到乙方通知后5日提出,否则,视为默认乙方提出的条件。
2、甲乙双方一般应在合同期满前30日内,重新协商制定新的价格表如双方并未达成新的价格,则原价格表继续适用。
3、乙方保留征收紧急附加费的权利。当出现在订立本协议之初不能预见的短期市场环境变化或全行业情势变动时,如由于战争或禁运引起油价上涨,乙方在提前7日通知的情况下,有权征收附加费。此种附加费均是临时性的,并单独列出。
4、运费计算依从货件实际重量和体积重量两者之中较高者计算。计算体积重量,需将包裹的长、宽、高(单位:厘米)相乘,再除以6000。